关于开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众创空间入驻项目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众创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驻众创空间全体学生(包括创新团队和创业孵化团队)。
二、考核办法
1.书面材料:入驻众创空间各训练室的全体学生认真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客空间创新创业训练室入驻项目年度报告》(附件1),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成果、创业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运营等);
2.提交要求:请全体学生于2024年1月25日中午11:00前,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邮箱cxcylnpu@163.com,邮件包统一命名为“XX训练室(全称)年度考核材料+学生姓名”,例:“机器人与电子设计创新训练室+张三(学生名字)”。
三、评审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将对年度考核报告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依据考核结果,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予以清退。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