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请的通知
为给全校大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和扶持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培养学生创业兴趣,提高创业能力,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3月10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优秀创业校友。
2.项目团队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了解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具有项目管理和研究能力,学有余力,诚信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项目团队需接受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
3.在研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拟申报或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项目优先入驻;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省级银奖以上奖励项目,实际运营的项目优先考虑;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积极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负责人综合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创业团队成员成绩良好,学有余力,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创业团队具备项目启动所需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入驻基地后,要有足够的时间保证在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入驻项目须在入驻后一年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登记手续,项目负责人须是法人。
6.创业项目开展的所有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入驻项目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侵害他人权利。
三、申报材料及遴选程序
1.学生申报:申报者须提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孵化申请表》(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2)。
2.专家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进行评审。
3.办理入驻:评审通过的项目与学校签署《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安全保证书》(附件3)上交备案。
四、申报要求
1.入驻项目团队需按规定开展创业项目,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特别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2.入驻项目每个月需提交开展的工作、项目进展等实质内容,每半年进行考核,上交考核报告,考核合格项目可继续入驻。
3.入驻项目团队要在课余时间常驻创业孵化室,长时间未入驻将取消入驻资格。
五、基地配套服务
1.提供办公场地,提供的水、电、网络等办公条件。
2.为创业团队提供场地使用、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创业融资及第三方中介服务等。
3.协助入驻项目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六、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10日前提交附件1、附件2、创业孵化项目路演PPT支撑材料,已登记注册的公司,提供企业营业资质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已毕业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电子版1份。电子文档发送至cxcylnpu@163.com,纸质版上交大学生活动中心3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024-56860937
联系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30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