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驻申请的通知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兴趣,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室和创业孵化基地项目遴选入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827-830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项目团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了解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具有项目管理和研究能力,学有余力,诚信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在研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科竞赛项目优先入驻。

3.项目开展的所有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入驻项目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4.申请人及其团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优先。

三、申报材料及遴选程序

1.学生申报:申报者须提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客空间申请表》(附件1)或《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孵化申请表》(附件2)。

2.班级审批:各班级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按要求汇总、整理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3)。

3.专家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进行评审。

4.办理入驻:评审通过的项目与学校签署《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消防安全保证书》(附件4)上交备案。

四、申报要求

1.入驻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需按规定开展项目的设计,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2.入驻项目需在12月底上交入驻基地的工作报告,提交开展的工作、项目进展等实质内容,并附基地开展项目的照片。

3.入驻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要在课余时间进入基地,规定的晚自习期间要在基地开展项目研究和学习,基地实行签到制,并按晚自习检查要求进行检查,无故缺席将取消入驻资格。

4.创新人才实验班未通过六级的同学,需不影响英语六级的复习并承诺通过202412月份的六级考试。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于8月30日前将附件1或附件2、附件4的纸质文档交到创新创业学院330崔老师,所有材料电子档以项目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cxcylnpu@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4827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Copyright@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2014-2024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邮编:113001 电话:024-5686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