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1年工作要点》和《辽宁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项目类型

本次需要申报的大创计划分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训练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理工类项目优先考虑作品以实物演示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主。

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以二、三年级的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为35 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合作研究项目。

3.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

4.指导教师应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保障。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不允许指导以上的大创计划项目。

5.2019年度立项的大创计划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不允许申请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不允许担任指导老师。

、申报程序

2021年大创计划的申报使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lnpu.dcplan.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负责人于2021425登陆平台上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负责人信息、项目详细信息、项目成员信息以及指导老师信息(学生帐号:学号,初始密码:学号

2. 项目指导教师及时登陆平台,对所指导的项目进行点评,提出修改建议,完善项目信息,并4月25日前进行项目审核签字(网上手签)。(教师的帐号:工号,初始密码:工号。)

3. 各学院于4月28日前及时组织项目的评审,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要提出评审排序结果。

4. 创新创业学院于5月初,组织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公布校级立项项目以及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5. 网上在线申报可进行项目双选,即有学生项目雏形但没有找到相关的指导教师的,以及指导教师有项目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学生团队的,学生或者老师可以在平台上传项目基本信息,信息发布后,有意向的老师或学生可在平台进行项目双选。双选成功后,由项目负责人在平台重新申报项目详细信息。具体操作请见“大创项目双选流程”使用说明书。

6. 项目类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分类不同,填报内容也不同,填报时注意选择项目对应的类型

六、项目管理

立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要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加强与导师和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并组织好相关报告撰写工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七、验收结题

大创计划周期为一至两年。项目立项后于十一月进行中期检查,次年五月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为:

1.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要求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获得专利1项以上(含1项),并且论文或专利以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同时完成项目立项时所承诺的拟提供项目成果。

2.国家级、省级创业训练项目要求获得“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能够模拟企业运行并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或能够实质开展创业项目取得一定的创业成果,同时完成项目立项时所承诺的拟提供项目成果。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据《项目申请书》所确定的“研究目标”、“创业愿景”以及《项目合同书》所承诺的“拟提供成果及成果形式”进行结题验收,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4.创业实践项目需要提交创业报告和创业成果,创业成果主要提供注册在校内的公司营业执照,省级、国家级项目还应提供营业额1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其他

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联络人及各学院需完成申报项目数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数(下限)

1

石油化工学院

关晓云

56860869

50

2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王琼

18904011283

12

3

机械工程学院

孟祥瑞

13841334510

45

4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马丹竹

15242335157

42

5

土木工程学院

李晓红

13624132641

25

6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刘强

13898327758

35

7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石元博

15898371280

20

8

经济管理学院

李树玲

13500436295

30

9

理学院

张云霞

15241329517

10

10

外国语学院

郭志

56860831

10

11

体育学院

尚昳冰

13624138006

5

12

艺术设计学院

夏薇薇

56864020

10

13

创新创业学院

白华梅

56866796

10


创新创业学院

O二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