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我校大学生竞赛活动,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纳入“十一五”期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列入国家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项目的竞赛及其对应的地区选拔赛、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的竞赛(附件1)以及由辽宁省教育厅在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附件2),要求相关承办学院必须组织申报。
2.对于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学术团体和全国范围的行业协会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根据其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师资、场地和仪器设备条件,各学院有选择的申报。
二、立项程序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负责人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提交至所属学院。
2.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必须对本部门承办的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并进行排序。
3.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级别、竞赛的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评奖的规范程度、我校以往参赛情况、预算的合理性等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立项项目。
4.校园网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三、具体要求
2021年3月29日前,立项竞赛负责人将填写的申报表提交至所属学院,各学院进行初审、筛选、排序,形成本单位竞赛立项推荐意见,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将各项目申报表(附件3)、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1. 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2.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一览表
3.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
4.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排序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