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的有关要求,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我校大学生竞赛活动,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国家级重点竞赛以及由辽宁省教育厅在2018年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要求相关承办学院(部)必须组织申报。

2.对于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学术团体和全国范围的行业协会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根据其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师资、场地和仪器设备条件,各学院(部)有选择的申报。

3.无对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校级竞赛,可以立项,竞赛项目要突出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实践应用能力”的主题,内涵丰富,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实践性强,应用特色突出,竞赛方案科学合理,竞赛项目参赛学生覆盖面广泛(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但原则上不予以经费资助,竞赛经费由学院(部)解决。

二、立项程序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负责人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所属学院(部)。

2.各学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必须对本部门承办的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并进行排序。

3.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级别,竞赛的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评奖的规范程度,我校以往参赛情况,预算的合理性等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立项项目。

4.校园网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1218—20171225日,立项竞赛负责人将填写的申报表提交至所属学院(部),各学院(部)进行初审、筛选、排序。

第二阶段:辽宁省教育厅下文公布2018年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之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进行项目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公布立项名单。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部)将本部门通过初审的立项项目汇总,将各项目申报表(附件1)、推荐项目汇总排序表(附件2)等材料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白华梅办公自动化,截止时间为20171225日下班前。

 

 

                                      创新创业学院

                                      2017-12-18

 

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

      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排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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